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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关于2019-2020 第二学期开展在线教学的实施方案

来源:转发    发布时间: 2020-02-22    点击量:

榆林学院关于2019-2020

第二学期开展在线教学的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延期不延教,停课不停学”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学校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形成我校关于2019-2020第二学期开展在线教学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做好疫情防控,维护广大师生健康安全,同时做到“延期不延教,停课不停学”,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在线教学活动,保障教学活动正常进行。对于地处偏远不具备开展在线教学活动的师生,做好备案,待正常开学后另作安排。做到课程学习与疫情防控知识学习相结合,并能注重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鼓励学生锻炼身体、开展课外阅读。

二、基本原则

(一)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学校要求每位教师根据课表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在线教学活动,顺利完成教学任务,并确保教学质量,教务处通过平台数据、督导团、信息员监控教学运行过程。对于在线教学的形式,学校不做统一要求,教师可根据所授课程的实际需要决定在线教学的具体形式,可自主选择直播、录播、引进慕课、微信PPT+语音、QQ等等多种形式开展在线教学活动。

(二)学校推荐与教师自主选择相结合

学校在科学调研的基础上,推荐我校教师使用超星学习通、智慧树网、爱课程、学堂在线、新道云平台等在线课程教学平台,教师也可根据自身使用习惯,自主选择别的在线课程教学平台,或者结合微信、QQ等形式组织好教学活动。教育部组织第一批免费开放了22个在线教学平台2.4万门在线课程,第二批免费开放15个在线教学平台;陕西省教育厅组织免费开放825门在线课程;我校自建了6门在线课程。各任课教师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上述平台和课程资源(详见附件1-4)组织好在线教学活动。

(三)保障安全与注重质量相结合

教育部、教育厅及学校做出学生推迟返校的决定,是为了维护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与此同时,我们要落实好教育部关于 “延期不延教,停课不停学”精神,秉持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好在线教学活动,组织学生全身心投入学习,坚决杜绝流于形式的在线教学。

三、具体安排

(一)教务处

教务处于2020年2月21日发布本学期课程安排总表,2月23日前汇总教师使用在线教学平台信息,根据汇总结果和实际需要,安排相关操作培训会。学校定于2月28日全天,按照3月2日课表,进行全面线上教学测试,各二级学院和教学单位积极组织,并于次日上午12点前向教务处教学科反馈具体运行情况;3月2日正式启动我校在线教学活动,教务处要做好相关服务与管理工作。

(二)二级学院

各学院于2月23日前将教师使用在线教学平台信息或教学组织形式报送教务处教学科;于2月24日前组织班主任建立班级微信群,并与任课教师联系建立课程微信群;于2月28日前汇总任课教师在线教学信息(包括教师姓名、专业、班级、上课人数、使用平台、或在线教学方式等信息);于3月1日上午12点前报教务处教学科备案。

(三)教师

教师选择好在线教学平台后,认真备课,熟悉并测试平台运行情况,于2月27日前联系班主任建好课程微信群(同一教师的同一门课可由原小班课改为合班课),微信群成员的格式为专业班级+姓名+手机号,联系好每位学生,发布课程表,并统计好学生因无网、生病、被隔离等原因未能正常参加在线教学名单,由学院汇总后并于2月29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四)学生

各班主任于2月24日前联系好每位学生,组织学生建立班级微信群、课程微信群,学生须按照规定格式修改好群昵称,认真听课,积极互动,自觉完成课后作业。各班主任须动员学生做好在线学习的相关准备工作,按时参加每门课程的在线学习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根据在线教学运行状况,做好相关预案。教务处与二级学院要及时掌握在线教学运行状况,并做好出现网络断线、课程拥堵等现象的相关解决预案。

(二)教务处联合网络中心做好相关技术服务工作。教务处要做好教师使用教学平台的培训工作,掌握教师的使用状况,对于教师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及时给予解决。

(三)教务处、二级学院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和教学秘书应正常上班。因本学期启动在线教学活动属疫情期间的特殊方案,这一方案在其运行中一定会出现一些问题,为了方便管理,便于及时解决运行中的问题,上述人员从2月27日起正常上班。

(四)任课教师开展在线教学过程中,至少预备两套方案,方案一为正常使用,方案二是当方案一出现网络或平台拥堵时使用。任课教师要做好课堂考勤,全面掌握学生的学习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