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 青 山
白青山,女(1920~),清涧县老舍窠乡白李家河村人,厅级离休干部。1934年参加革命。1935年人党,任清涧县东城区妇女部干事。到农村参加扩大红军任务时,参加红军,被分配至军用被服厂工作。不久任红军女工厂党支部书记。1936年至1937年任陕甘宁省工会女工部长。1938年春任富县妇救会副主任、子长县妇联副主任。1939年任安塞县妇联主任。被评为劳动英雄,毛主席亲自为她题写了 “生产战线上的英雄”奖状,县妇联被评为模范单位。1940年至1942年任三边专区妇联主任和妇委会主任时,被评为“三八模范”。1942年8月调西北局工作。1943年任绥德地委组织部干事。1944年春入绥德师范学习,任班党支部书记。其间被评为模范学生。1946年至1947年在绥德女校任教。不久胡宗南军队进攻边区,随军转战陕北。1948年秋至1949年5月任绥德专区妇联会主任。7月任三原县妇联主任、妇委会主任。1950年任西北军政委员会民政部社会处一科副科长。1955年任陕西省委农工部干部处副处长。1965年任西北局组织部干事。“文化大革命”中被下放蒲城劳动。1973年回省委组织部待分配。1977年调福建省工作。1979年调中组部工作。1982年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