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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授予“7.26抗洪抢险救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10-21    点击量:

 

我校被授予“7.26抗洪抢险救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1020日上午,绥德县在剧院隆重召开7.26抗洪抢险救灾表彰大会,对7.26抗洪救灾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特殊贡献集体、特殊贡献个人进行了表彰。我校被绥德县委、绥德县人民政府授予“抗洪抢险救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此外,我校安保处干部王斌同志被授予“抗洪抢险救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在“7.26”洪灾中,我校受灾尤为严重。灾情发生后,省市县各级领导的深切关怀、科学指导、大力支持,给予学校全体教职工抗洪救灾的巨大信心与希望,指引学校抗洪救灾工作有力有序迅速及时开展,并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参与学校抗洪抢险救灾的武警官兵、医疗卫生工作者们不畏艰险、冲锋在前,做出了最突出的贡献;支援学校的榆林国企救援队等大型救援队在学校最困难的时候伸出了援助之手,为我校打赢这场抗洪救灾战役奉献了最宝贵的强大力量;北京校友会、志愿者服务队、社会各界爱心企业与爱心人士为学校捐款赠物,解了燃眉之急,让全体教职工感受到了温暖;面对险峻灾情,我校党委、校委会勇于担当,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充分调动学校和各方面力量,全面展开抗洪抢险工作。全体教职工万众一心、不畏艰险、勇于担当、顽强拼搏,坚韧不拔地与暴雨、洪灾搏斗,唱响了绥师自强不息、坚韧不拔的英雄凯歌,铸就了永不屈服、永不言败的抗洪丰碑,弘扬了以“奋斗”为核心的绥师精神。  

我校号召全体教职工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7.26”抗洪抢险救灾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创造绥师新辉煌做出新的贡献。